关于首届全国初中教育改革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初中校:
创新是一个学校的灵魂,也是一个学校发展永不衰竭的动力,更是学校发展的永恒主题。为了推动学校创新发展,持续进步和超越,中国教育学会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初中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评选表彰和推介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创新性。近3年来,在教学、教研、课程、德育、管理方面彰显创新性和建设性,并且成效显著。
2、影响力。学校的创新成果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在当地有一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3、可推广性。创新成果能解决普遍问题,其它学校可借鉴,可移植。
二、评选方式:
1、自荐。学校校长、教师自我推荐学校和教师个人的创新成果。
2、推荐。各地教育局、中国教育学会初中专委会和其他行业组织均可推荐。
三、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自荐、推荐阶段(9月至10月31日)。
第二阶段:评定公示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第三阶段:发布表彰阶段:将在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全国初中教育创新现场会上进行表彰。
附:《初中教育创新推荐表》
中国教育学会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附:
初中教育创新成果(典型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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